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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延長對中國大陸鞋類產品之反傾銷稅

已更新:2023年4月13日

即使受到由製鞋產業所領導的主要零售業團體之反對壓力,再加上來自中國的報復威脅,歐盟仍然於去(2009)年12月22日決定將對中國與越南進口的鞋類 產品課徵之反傾銷稅自2010年1月1日起算,延長15個月。 於歐盟決定對中國與越南課徵極具爭議的反傾銷稅同時,歐盟成員國對於幾年以來一直未有共識的歐盟—東協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之洽簽達成協議,並決定同時以東協成員個別國家為基礎展開FTA談判。對此,歐盟將以新加坡作為第一個與歐盟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東協國家。 在鞋類產品課徵之反傾銷稅方面,固然歐盟成員國於2009年11月時,曾做出將解除該項反傾銷稅之課徵的初步決議,但支持繼續延長之國家,包含義大利與法 國,成功說服德國、奧地利以及馬爾他改變其立場,因此在12月歐盟部長會議中,推翻了前述之初步決議,並決定繼續延長15個月。歐盟係於2006年開始分 別向中國與越南進口之鞋類,課徵9.7%~16.5%以及10%的反傾銷稅。此一決定是根據歐盟執委會所作之調查結果而來,該調查結果發現中國與越南鞋業 製造商以低於成本之價格在歐洲銷售鞋類產品。對於歐盟此項決定,中國一如往例提出嚴厲之抗議。 另一方面,歐洲鞋業聯盟(European Footwear Alliance)對於2009年12月22日之投票結果相當不滿。歐洲鞋業聯盟以及德國聯邦製鞋協會(Federation of the German Footwear Industry)負責人容克特(Manfred Junkert)表示,此項決定意味著歐盟沒有資格再宣示其對抗保護主義之立場,最後一分鐘的政治角力(horse trading)以及密室協商(back-room deals)已經成為歐盟慣用的貿易政策。依據產業公協會之資料顯示,延長課徵反傾銷稅的結果,將造成歐洲消費者和企業再承擔超過14.5億美金之成本。 關於歐盟與東協整體自由貿易協定方面,此一議題於2007年便展開協商談判,但進度相當緩慢。主要原因在於歐盟堅持該自由貿易協定應包含競爭以及租稅等議 題,但東協對此則表示無法接受,致使雙方於2009年3月暫停談判。對此,歐盟貿易政策執委費瑞羅華德納(Benita Ferrero-Waldner)表示,歐盟從未放棄在區域架構下達成此一自由貿易協定的最終目標,今日歐盟成員國同意與個別東協國家展開FTA談判之決 定,將成為達成未來洽簽歐盟—東協整體FTA之基礎。


【由陳孟君報導,取材自WTO Reporter,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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