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投資部長羅桑羅斯拉尼(Rosan Roeslani)於今(2024)年12月3日在印尼國會上表示,科技巨擘蘋果公司(Apple)已表明在印尼第一階段投資金額提高10倍至10億美元之意願,以此換取印尼政府撤銷iPhone 16在該國的銷售禁令。羅斯拉尼進一步於12月5日補充表示,雙方目前仍然針對投資內容進行最終協調,預計下週印尼政府將收到蘋果公司在印尼建設手機零件工廠的正式書面提案。
關於該項銷售禁令,緣於印尼政府於今年10月宣佈禁止iPhone 16在國内銷售,其理由為印尼要求所有在當地銷售的含網路連接功能設備,有至少40%的零組件必須在印尼國內生產,然蘋果公司並未滿足該條件。目前印尼政府正在進行一項計畫,主要是針對在該國製造和銷售的智慧型手機,提高其零件在地化之要求,藉此促進印尼製造業部門的發展,而該計畫之細節仍在研議階段。
蘋果公司除在履行之前的投資承諾之外,另追加1,000萬美元投資在萬隆市建設生產手機零配件工廠,惟遭到印尼拒絕。蘋果公司隨後將投資額增加至1億美元,並表示這筆資金將用於成立新的「蘋果開發者學院」(Apple Developer Academy),以及購置AirPods Max耳機墊之生產設施,但同樣被印尼工業部以「提案不符合公平原則」爲由拒絕。
羅斯拉尼强調,蘋果公司從印尼龐大的消費市場中獲益匪淺,但是卻又同時優先考慮到越南等鄰國投資,這對印尼而言並不公平。其表示,印尼希望獲得公平之對待,蘋果公司在印尼當地銷售獲得利益,也應該在這裡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最重要的是將其全球產業鏈的一部分轉移到當地。另外,印尼工業部長阿古斯(Agus Gumiwang Kartasasmita)亦於上月表示,工業部門的目標是推動蘋果公司在當地設廠,蘋果公司應如三星電子和小米等手機製造商一樣,在印尼投資並興建製造工廠。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除蘋果公司之外,Google的Pixel手機也因未能滿足類似的投資規定,而被禁止在印尼境内銷售;事實上,Google在2023年曾承諾會在印尼投資約1億700萬美元,但至今尚未有明確公開的內容或計畫。
對於上述禁令,彭博社(Bloomberg News)指出,印尼政府的禁令不利於吸引外資,建議印尼政府應該以獎勵措施取代懲罰機制,才能吸引更多科技企業到當地投資。此外,其也建議印尼改善整體投資環境,包括提升物流運輸、減少繁文縟節、公平執法、建設基礎設施和提高勞動力技能等,以利外資進駐。
【由李于晴綜合報道,取材自Nikkei Asia,2024年12月3日;聯合早報,2024年12月4日、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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